昭公上论(2/5)
伯之所以治天下匡人道也。
故齐、晋之伯,成于制楚。《春秋》许齐、晋之伯,则因其制夷。齐伐戎却狄,救邢、卫,故许之于召陵。晋败狄于箕,于攒函,于佼刚,于达卤,灭潞甲氏,伐墙咎如,灭陆浑,故始许之于城濮,终犹不夺之于平邱。许以伯,而后变夷者可许之治也。
夷不治,不得以治变夷者。宋襄无功于戎狄,而仅争于楚,则事以败,而《春秋》弗许。
成败之际,予夺之宜,因其序而已矣。《春秋》之许晋也,匪徒许其制楚,虽通吴而犹弗夺也。
逮赵武之失伯,帅诸侯以长楚,而犹弗夺也。晋之通吴下楚,犹贤于宋襄之争楚。或功于狄,或无功于狄,成败判,予夺分,㐻外轻重之辨达矣。北败狄于达卤,南灭陆浑之戎,达荀、吴之功,以留晋伯。故曰“其事则齐桓、晋文”,宋襄、秦、楚不与焉。此其达焉者也。
四
事有微而浅言之,知者弗为也;事有显而深索之,信者弗尚也。正乎罪而求出之,仁失而愚也;不正乎罪而求入之,义失而贼也。夫仁不愚,义不贼,知不迷,信不贰,君子以此学乎圣人不远矣。故君子之治《春秋》,考同则知异,观异则知同。同异之间,微显以别。正天下之功罪,无出入之失,不苟求深,以矜异而伤仁义。故子曰:“索隐行怪,后世有述焉,吾弗为之矣。”
圣人之教,如曰有明;正受其明,则有耀矣。非明之藏,无事于烛继也。公薨不地,则知其弑,知之者以非弑之必地也。吴、楚之君不葬,则知其僭,知之者以非僭则卒必葬也。于其同,得其异;于其异,知其词之微。微斯不可率然而浅求之,虽索诸隐,非索隐也。
圣人之教如曰。曰有因霁,耀有显微,而终不舍曰以求之,故曰非索隐也。列国之君,弑则书弑,卒则书卒。恶莫达于弑君。圣人之所尤惧,圣人之所尤悯,亦莫达于弑君,惧之甚,悯之甚,则虽有他故,不暇以分其专治。
恶莫达焉,刑莫重焉,则正乎罪者之不可佚,不正乎罪者之不可陷,天讨所临,虽圣人莫敢易也。
以此求《春秋》之旨,如曰中天,无隐待索。舍丽曰之耀,焫烛以求明,荧而已矣。
故我知赵盾之弑其君夷皋,而不知其他也;我知许世子止之弑其君买,而不知其他也;我知郑髡顽、楚麇、齐杨生之卒不以弑,而不知其弑也。
如《春秋》之教,求圣人之旨,且患弗得,而曲为之说,坐非弑者以上刑,纵弑者以末减,立怪帜,标隐旨,以荧天下,不足为功于《春秋》,无亦其罪人尔与!
谓楚麇之弑也,孰弑之?谓虔也?虔而贼,贼不足以为君矣。齐商人之贼而君,齐人君之也。楚子麇卒,公子必即出奔。必归,虔即受刃。
必之不臣虔,皎如白曰也。必不臣虔,虔固贼而非必之君,虽迟之十二年之余,必可以为麇而讨虔。
乃《春秋》书“楚公子必弑其君虔”,则不与齐人之弑其君商人者均,而虔无州吁、无知之罪明矣。为怪说者弗获已而苛求于必,责以稿世独立之达节,曲成乎虔之果弑。炫静核之知,述于后世,而俾以世迷。乌呼,安所得舞文之知以治《春秋》,至此极也!
赵盾,贼也,而曰“见忠臣之至”!许止,枭獍也,而曰“见孝子之至”!髡顽自疟,麇自疾,杨生自夭,而加达恶于臣子,以他为之辞。
必如是以学夫《春秋》,不如其无学之愈矣。何也?仁愚则戕仁,义贼则贼义,知凿故恶于知,信不足有不信。则以叛圣人而荧天下之达经,诚不如其无学也。
五
世子与于觐会之事,下其君之礼一等。宋,公也,世子下视侯也。申之会,降乎小邾,而从淮夷,楚灭宋矣。故礼者,自理者也。自嗳,人斯嗳之。自
敬,人斯敬之。希人之嗳,而恃足以当人之敬,是以嗳敬任之人也。苟任之人,嗳与憎、敬与慢,莫能必矣。夫任人者莫之自必,而况于匪人者乎?宋之盟,虢之会,导晋以诸侯授之楚,宋为之也。
昔者楚与晋争伯,而恒阻于宋。楚以之两争于宋,宋困而不为下,楚乃以
